伊拉克稱同性戀「性偏差」 反同法案:同性戀行為可判處死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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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界敦促伊拉克放棄擬定中的法案,該立法可能讓那些被以「同性行為」定罪的人面臨死刑。


伊拉克無黨籍政治人物 Raad Al-Maliki 於 8 月 15 日提出「打擊性交易法」的修正案,其內容將同性關係定為犯罪,違者將被處以死刑或終身監禁。任何被發現「宣揚同性戀」的人,將被判處至少 7 年刑期加上巨額罰款。


現在,包含人權倡議組織「人權觀察(Human Rights Watch)」在內的一些公益團體,都敦促伊拉克政府撤銷該法案。


「人權觀察」的 LGBT 權利研究員 Rasha Younes 表示:「伊拉克擬定的反 LGBT 法律,將使已經面臨敵意環境的伊拉克人的生命飽受威脅。」她還說:「伊拉克立法者正在向 LGBT 族群散播駭人的訊息,將他們的言論視為犯罪、將他們的生命當作犧牲品。」


伊拉克反同者焚燒彩虹旗(圖/路透社)


目前,伊拉克並未立法禁止同性親密關係。然而,當局利用所謂的「道德條款」中的漏洞來起訴 LGBTQ+ 人士。此外,伊拉克通訊與媒體委員會還頒布指令,要求新聞媒體將「同性戀」一詞替換為「性偏差(sexual deviance)」,此舉已在該國煽動了歧視的火焰。


上述的修正案將同性關係列入「性變態」的範疇,也就是政府定義中的「同性之間反覆發生性關係超過三次」。此外,「性別確認治療」也被禁止,法案將其描述為基於個人慾望去改變性別,此類行為將面臨至少一年的刑期,提供相關療程或手術的醫師亦包含在懲罰對象之內。雙性人(intersex)是法案中的例外,他們需要手術的介入來確定生理性別,但也只能被分為男性或女性。


「伊拉克政府未能解決合理化暴力對待 LGBT 族群的各種歧視行為。」Younes 如此說道。「反之,當局還推動了『基於道德』的反 LGBT 法案,助長了暴力和歧視,讓已經被邊緣化的性少數群體的處境雪上加霜。伊拉克政府應立即廢棄擬定的反 LGBT 法律,讓針對 LGBT 群體的暴力與肆無忌憚的行為,能停止惡性循環。」


2017 到 2022 年的「世界價值觀調查(World Values Survey)」統計顯示,只有 2% 的伊拉克公民認為同性戀是正當的,持相反立場者則有 55%。此外,LGBTQ+ 權利指數 Equaldex 也發現,伊拉克是世界上最恐同的國家之一,友善程度在 197 個國家中排名第 154 位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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